| 01. 质量监督如何有效实施?
| 02. 监督人员及监督小组设立要求
一、质量监督如何有效实施?
1. 认真制订监督计划,确保有序进行
常用的质量监督方式有:观察现场试验、核查检验检测记录和报告、评审参加质量控制的结果和面谈等形式。质量监督应该以现场观察为主,结合现场提问、现场演示、查看相关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等方式进行,并进一步考虑检测行业专业特点,采取有效的监督方式。
3. 把握质量监督的时机
进行质量监督时,必须把握好适当的监督时机,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监督,才能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
以下3个关键环节可作为质量监督的重点:
(1)对检测结果影响大的环节。例如:水质分析化验室中:采样、检测过程、报告、设施及设备、人员培训、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监督等重要环节;
(2)技术力量薄弱的环节。例如:使用新型设备(特别是进口仪器设备)或者新开展的检测方法等进行检测活动等;
(3)重要的检测活动。例如: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样品的检测等。
监督员应如实记录监督结果,对发现的不符合项,应通过对其严重性、影响性和可接受性进行综合分析判定,作出相应的处理。能现场纠正的不符合项,应指导被监督人员现场纠正;不能现场纠正的不符合项,应及时报部门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以尽可能地消除或减少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必要时可责令暂停相应的检测活动,保证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对质量监督员开具的不符合项,质量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同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认真分析、查找产生不符合的根本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报质量或技术主管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落实人员对纠正措施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如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进一步分析原因,制订新的纠正措施。
二、监督人员及监督小组设立要求
质量监督检查的实施分为:质量检测中心质量监督小组的监督和分析检测实验室质量员的监督。
1. 质量监督员的设立
(1)质量监督员的要求
监督员应熟悉本实验室管理体系,熟悉各项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承担,一般是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检验检测人员担任。
(2)质量监督员的数量
实验室应根据检测工作涉及的专业技术领域考虑设置监督员的数量,一般占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数量的5%-10%。
(3)质量监督员的权利
应授权监督员可以当场责令立即改正或者暂停检测工作;对有问题的检测报告可以予以扣发;对不符合纠正措施、效果不满意的,可以提出继续整改的意见等权力,确保其能独立行使监督职能。
(4)质量监督员的任命
监督员应经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来授权,同时应和内审员一样,在手册中有正式任命文件。可单独行文任命,也可和内审员在同一文件中任命。
质量检测中心应成立质量监督小组,可以由检测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应该包括:质量管理员、生产管理专员、技术管理员、设备管理员、综合管理员等,具体应根据各实验室情况来设立。
质量监督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质量监督员组织实施,发现问题要进行纠正和考核,并做好监督记录,每周应至少一次深入分析检测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质量监督小组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检查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正常,是否经确认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检查仪器是否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维护。
监督检查中,对检测仪器设备定期校准和临时校准要特别关注,应检查强制检定检测仪器设备是否在有效期内,非强制(或自检)检测仪器设备要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2)检查分析检测人员是否严格按标准、分析检测方法进行分析检测;
(3)检查分析检测仪器设备主要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等)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4)检查是否按《质量记录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做好了质量记录,有无提前和滞后记录,记录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记录的保存是否完整;
(5)检查分析检测环境是否符合《工作环境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
(6)检查分析检测实验室是否按规定保存试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