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务信息
①编号。
原始记录文件中应注明每项检测任务的编号,它是方便实验室内部管理的编号,应具有唯一性。例如:任务编号、记录编号、项目编号、申请编号、报告编号等。当检测任务需要出具报告时,如果原始记录使用的任务编号与最终报告编号不一致 ,则记录中应补充报告编号,且报告编号应与原始记录编号有唯一性对应关系。
②检测标准(方法)。
原始记录文件中应明确写明检测依据的标准名称和版本号。检测依据可以是现行标准、客户指定的标准(非现行标准、企业标准等)、客户自定的测试方法等。当客户对检测的特殊要求与标准相偏离时,应在检测依据栏或原始记录的相关位置进行描述。
③检测项目/参数。
当检测项目是检测依据的全部内容时,检测项目可不必全部列出,写明“全部项目或全部参数”既可。如果检测项目是检测依据的部分内容时,应在原始记录中明确本次检测涉及的项目条款号或名称。
(2)样品信息
样品信息包括样品名称、型号规格、样品数量、样品编号;适用时还可包括样品送检单位、样品初始状态、样品附属件等。
①样品名称。
检测样品的名称应是客户委托任务书指定的名称,或是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样品后并同客户沟通协调后确定的、可正确描述样品的名称。
②型号规格。
记录中样品的型号应是实际检测样品的型号, 该型号应包含在客户委托任务书的型号中。记录中应写明与检测项目相关的产品规格信息。
③样品数量、样品编号。
样品数量要与样品编号相对应。样品编号应具有唯一性,以方便实验室内部样品流转和存储管理。
④样品初始状态。
当样品的初始状态可能会影响后续的检测或判定,并在试验开始前对样品的初始状态进行调整的,应在原始记录中记录样品的初始状态以及对样品做出的调整。
(3)检测环境条件信息
①检测时的环境温度和湿度。
环境温(湿)度对检测项目有影响时,应记录检测时的环境温度和温度,该数值应是真实和有效的。当环境温度和湿度与检测标准(方法)中的规定环境温度和湿度不吻合时应停止检测,直至达到检测标准(方法)中规定的环境温度和湿度。记录检测时的环境信息也关系到原始记录的可追溯性。如果日后检测报告/数据需要复查,应在相同的环境条件下开展复查检测。
②其他环境信息。
当其他环境条件(如大气压、海拔条件、气体含量、气流等)对检测项目有影响时,记录中应写明这些环境条件。
(4)相关人员信息
包括抽(采)样人员、检测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字或等效标识 ,以及适用时其他相关人员(如解释和说明人员)的签字或等效标识。抽(采)样人员、检测人员和审核人员的签名要确保经本人确认,由本人负责。
(5)检测日期
(7)数据判定或结果描述
“N/A”“一”“合格”“不合格”“不适用”等清晰无歧义的描述,并且应在记录的显著位置描述本记录中对数据判定方式的约定。
结果描述应按照标准规定或与客户约定的方式进行客观全面的描述。
(8)检测仪器信息
(9)场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