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4-03-27 09:29:54 访问量:314


一、法规准则对两个职位的要求

▶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

   第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中:

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

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4.2.3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

质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二、两者具体的岗位职责

1. 质量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分为两个方面: 

(1)实验室内部:组织编写管理体系文件、体系运行维护、文件控制、不符合/纠正/预防的组织处理和实施、内部审核、内部监督、参与管理体系管理评审; 

(2)实验室外部:外部审核前期准备接待、客户满意度调查、客户投诉处理、分包方质量审核。

 相关工作可注意要点:

(1)质量负责人应根据实验室自身的工作性质、检测范围、业务数量等具体情况来制定管理体系的框架和结构,组织编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并对其进行宣贯,按需要或规定发放到相关科室和岗位人员;

(2)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必须要建立监督机制,对各项质量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是质量方针、目标、政策和资源的决策者,质量负责人主要是负责实验室管理体系的实施和有效运行;

(3)《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内部审核的要求:“实验室应定期地对其质量活动进行内部审核,以验证其运作持续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每年度内部审核活动应覆盖管理体系的全部要素和所有活动”;

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是根据质量负责人根据预定的日程和内部评审程序负责策划和组织,由内审员负责实施,是质量负责人的重要职责之一;

所以,质量负责人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 是周密策划,计划安排必须确保全部要素和覆盖各部门和岗位,防止其他工作与审核工作在时间上的冲突而使审核工作流于形式,

并提前通知被审核部门和内审员,以使审核工作有准备。

当检查表编制完成后,质量负责人要对检查表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内审员进行讨论修改,确定每位内审员所承担的要素和重点,避免重复审核,提高内审效率;

二 是精心组织,内审是实验室的内审员来实施的,其自身素质、能力水平和相应经验直接影响和决定审核工作质量。

质量负责人要挑选有责任感,熟悉实验室业务,考核合格的内审员来实施审核,内审员的数量要适当,最好是来自不同的部门岗位,以便独立于本部门或本人审核活动,做出公正的判定;

三 是在内审过程中发现和确认的不符合项应及时记录和汇总,分析不符合项产生的原因,对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4)质量负责人来负责管理体系管理评审的策划,明确本次讨论的重点议题,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下达通知给各部门,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准备好资料。

质量负责人重点提出改进的建议报告,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管理体系运行和检测工作情况,各有关部门和人员按评审内容分工要求作专项或书面报告,质量负责人需根据评审记录编写管理评审报告,提出并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下发至各部门。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按评审决议进行质量改进,纳入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程序。

 

2.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的职责主要为两个方面:

(1)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技术活动运作,包括:重大技术问题的决策、检验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设备操作指导书以及各种技术类文件的审批、

技术人员技术能力的确认、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检测报告的最终审核和签发等; 

(2)确保实验室运行质量所需资源的供应和技术保证,包括:物质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 

相关工作可注意要点:

(1)在所有技术活动中尤其重要的应该是检测和校准方法的确认。如何正确选择适合的标准方法,对实验室制定的方法以及非标准方法,

如何通过检查并提供客观证据,以证实某一特定预期用途的特定要求得到满足,也就是得到确认,技术负责人在这些技术活动中起组织和主导作用,特别是最后的决策作用;

(2)有条件的检测实验室可设立专业内首席专家,首席专家应该是本专业的学术权威。

加强首席专家的培养和使用,有计划的送出培训和交流,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在行业内的知名度,为实验室的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3)对于有些检测实验室规模较大、业务范围广,可以成立专家委员会,集中实验室的各方面专家,甚至是国内专家,开展实验室的技术工作,集中大家的智慧,集体决策,以保证实验室技术活动的有效进行。

 

三、如何理解两者的关系

1. 相互独立 

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岗位不同,工作内容与着重点自然也不同。

技术负责人侧重于技术活动的运作,需监督确保与检测活动有关的人、机、料、法、环都要达到要求,

例如人员的能力、设备的使用、样品和消耗品的控制管理、方法的选择、检测环境的控制等,通过有效的手段和决策,保证实验室检测结果和数据的准确。

质量负责人则侧重于对体系运行的保证和维护,包括管理规定的健全,不符合情况的监控,关注客户的要求,执行客户满意度调查,

以及管理体系内部的定期审核评价,接受外部审核,改进跟踪。

质量和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权责明确、岗位平等,工作相对独立,是实验室管理的统一方面,从不同的角度共同推进和完善实验室的管理,保证实验室的检测质量。

 

2. 相互配合 

在具体的各项检测活动中,质量和技术就像一对孪生兄弟,往往是既有技术的形貌,也有质量的影子。 

比如,“合同或标书的评审”要素,合同评审的主体,合同评审的输入、输出,合同评审的记录等都需要从质量管理的角度提出要求,

但是合同评审过程本身却是一个技术活动的过程,需要从技术的角度确定合同是否可行,是否可以进行检测,是否能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等; 

再比如“记录”要素,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记录的编号、记录的更改、记录的归档等都是质量要求,此要素也是管理要求的一部分,

但是记录的准确则必须从技术的角度给予保证,必须符合数据的采集、数据的修约的处理要求。

 

3. 相互监督

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仅相互配合,还相互监督。单从质量或技术的角度考虑问题,往往是不全面的、容易走向极端的,这就需要双方相互监督,共同进步。

4. 质量与技术可互相渗透

质量与技术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因此,如果质量负责人懂技术,技术负责人懂质量,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双方的配合与监督将更容易进行,更容易达成共识。

 

检测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既涉及质量又涉及技术,因此,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共同参与、协调一致就变得更为重要。

双方侧重点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更容易从不同的专业方向挖掘出深层次的原因和改进举措,更容易擦碰出智慧的火花,推进实验室的发展。

 

对于实验室而言,数据和报告为最终输出的“产品”;

只有质量和技术共同发展,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才能制造出客户满意的“优质产品”,才能使实验室持续改进,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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