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技术要求而言,CMA和CNAS的要求大同小异。CNAS认可不受法律授权的限制,CMA认定必受法律授权的限制,因此CNAS认可相对CMA认证而言容易一点。
如果实验室达到了CNAS标准的要求,又想发挥富余能力为社会提供校准和检测服务,进行CMA资质认定也会容易得多。但如果当地政府认为本地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有富余,就很难再接受企事业单位的CMA申请了。
因此,我们建议:如果是作为公司的内部实验室,根据公司当前的校准和检测需求提出CNAS认可申请,规范自己的实验室,获得第三方认可是很有必要的。将来有必要为社会提供点校准或检测服务时,可再向省级政府计量主管部门或国家认监委申请CMA即可。
所谓“二合一”体系,就是既要符合CNAS认可的要求,又要满足CMA认定的要求。
CMA/CNAS“二合一”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管理体系建立的依据是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等同采用ISO/IEC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及相关领域应用说明、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的特殊要求。
实验室认可评审准则中共有27个要素,其中管理要素8个、技术要素19个。在建立CMA/CNAS “二合一”实验室管理体系,可以按照实验室认可准则的架构为基础来建立。按照实验室认可准则的27个要素编写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能够全面覆盖CMA/CNAS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的要素,加上实验室认可的应用领域说明和资质认定的特殊要求编写的程序文件,构成了完整的CMA/CNAS “二合一”实验室的管理体系。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