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支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
对落户新都区新获得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CMA(中国计量认证/认可)、DILAC(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证),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检验检测企业(机构),按每项资质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
第十四条 支持研发项目试验
支持初创企业到获得CNAS、CMA、DILAC资质的检验检测中心、中试基地(平台)等开展检验检测认证、实验室成果开发和优化、投产前试验或生产性试验,按其年度支出费用的30%,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区新科局、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