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评价计划的制定及频次要求
| 02. 如何实施人员能力评价?
| 03. 评价“不合格”的处理
一、评价计划的制定及频次要求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和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规定,实验室要注意对人员能力的监督,并保留人员技术能力评价资料作为人员技术能力持续满足要求的证据。
1. 评价计划的制定
首先,实验室要认命监督员,一般是让专业科室的主任来担任监督员。他们必须要了解实验室的环境条件、仪器数量、设备状态等基本情况,然后根据被监督人的资质、经验、能力和培训等条件,以及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与标准物质的准备情况,合理确定监督的项目和要求,制定出《能力考核与评估计划表》,计划应包含检验检测实验室内所有人员、所有岗位及所有项目。
对技术人员的能力考核与评估一般在培训之后进行。根据实验室对各级人员能力的不同要求,评估的频次与要求也不同。
对于新进人员定岗后,要在最初的两个月内计划安排两次能力评估(间隔为30天),并按计划表安排的日期进行人员的业务能力考核与评估并记录,将这些能力评估的记录保存于其个人档案中;对于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至少1年进行1次监督评价。
注意:当实验室人员职责变更、离岗6个月以上再上岗、启用新方法及新仪器、工作轮调时,需要重新进行培训,并在培训后1个月内进行能力评估。
二、如何实施人员能力评价?
对人员技术能力评估要符合实验室实际工作中当下的需求。通过人员实验操作来评价的技术能力,通常是实验室采取的有效方法,实验操作的内容包括:
1. 直接观察实验操作
管理层在能力评估前制定《项目操作能力评估表》,该表中直接观察实际操作的内容至少包括样品的准备、样品的处理和检测、报告单的审核和结果解释、质控判断、仪器维护和保养等操作。
在评估时,组长可以根据人员日常工作情况、投诉、日常监督、咨询、内审、不符合项报告等方面内容,对员工进行综合考评。
2. 盲样测试
该方法是一个比较直接有效的确定员工能否有能力完成岗位任务的方法。
该方法是通过对已知结果的样品或盲样样品或PT样品进行检测来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标准为盲样测试结果正确率大于90%,或偏倚小于实验室允许总误差范围。
从检测的过程中,组长可以更客观地观察被考评者的操作是否符合标准操作规程要求,存在哪方面的问题,是否需要进行额外培训。并将观察到的情况记录下来,可以在能力评估总结中真实反馈给本人及管理层。
3. 检查记录
检查的记录包括:实验原始记录、质控记录、定标记录、试剂使用记录、仪器保养及维护记录、仪器维修记录等。
一方面,各专业组组长可以对各组的质量监督员每日及每月的监督记录、内审报告、不符合项报告等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总结;另一方面各专业组组长可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查实验室的各种记录。
通过以上两个方面,组长可以查出相关检测技术人员是否按要求及时进行各种记录的填写。对不按要求填写的记录,每发现一处,均要求查找原因并进行分析,必要时对组内甚至全员进行相关培训。
4. 疑难问答
疑难问答是评估员工是否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有效手段,可以通过笔试或口试方式进行。
各专业组组长通过模拟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及应急情况(包括标准方法、样品、仪器、试剂、质控、定标等异常的分析与处理、应急预案等),检验结果解释等来考核员工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应变能力。口试或笔试的正确率大于90%才合格。
三、评价“不合格”的处理
在完成能力评估后,需将此次能力评估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各被评估人员,让其知晓评估结果,并在评估报告上双方签字确认,若被评估人员对评估结果存在异议可提出诉求,进一步审核,必要时进行重新评估。
当人员技术能力评估不合格时,需马上停止该检测技术人员的操作,并及时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培训后再次进行能力的评估。
在制定培训计划之前,需要分析该员工能力评估不合格的原因,一般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
(1)实验室是否所有检测和校准活动,都制定了相应的程序;
(2)制定的程序是否易于大家进行理解;
(3)检测管理人员每年是否均对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培训;
(4)培训后是否进行了效果追踪;
(5)在日常工作中碰到问题时,检测管理人员是否及时进行了培训;
(6)能力评估不合格是否只是个别现象;
(7)在进行实际操作考核时,员工是否因为个人原因导致结果的不正确;
(8)是否存在超范围的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员工在再次能力评估合格后才可恢复操作,如再次能力考核与评估仍不合格,主任将根据实验室发展的指导方针和该员工的具体情况对其调配工作岗位。